诈骗罪的证据如何搜集?#在诈骗罪案件中,证据收集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过程,胡瑾律师从受害人方面来收集证据的要点,出发点是刑事控告: 一 受害人角度 交易记录和凭证对于涉及金钱交易的诈骗案件,银行转账记录、汇款单据、支付平台的交易明细等是非常重要的证据。这些记录能够清晰地显示资金的流向,包括转账时间、金额、收款方账号等信息。例如,如果被害人是通过网上银行向诈骗分子转账,那么可以从银行获取电子转账凭证,上面会有转账的日期、金额以及对方的银行账号等详细信息。 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发票、收据也很关键。它们可以证明被害人与诈骗嫌疑人之间存在交易关系,并且可以显示交易的内容和金额。比如,在一些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为手段的诈骗案件中,被害人保留的购物发票能够证明其购买了所谓的 “商品” 以及支付的价格。 通信记录被害人与诈骗分子之间的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如微信、QQ)的聊天记录等,可以直观地呈现诈骗过程。这些记录可能包含诈骗分子的承诺、欺骗性的陈述、诱使被害人付款的内容等。例如,在电信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通过短信告知被害人中奖信息,并要求被害人先缴纳 “手续费” 才能领取奖金,这些短信就是关键的证据。 电话录音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果被害人在与诈骗分子通话过程中进行了录音,并且录音内容能够证明诈骗行为,那么该录音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例如,诈骗分子在电话中冒充执法人员,威胁被害人转账,录音可以清楚地记录下诈骗分子的声音、语气和诈骗内容。
二、证人证言 周边人员的观察寻找与案件有关的旁观者作为证人。例如,在面对面诈骗的场景中,如街头诈骗或在商业场所进行的诈骗,周围的路人、店员可能目睹了诈骗过程。他们可以提供关于诈骗发生的时间、地点、诈骗双方的行为举止等信息。比如,证人可以证明诈骗分子如何以虚假的理由说服被害人交出财物。 对于一些涉及群体诈骗的案件,如传销诈骗,其他参与传销活动但未完全陷入其中的人员或者已经退出的人员可以作为证人。他们可以提供关于诈骗组织的运作模式、内部结构、诈骗手段以及如何诱骗被害人加入等方面的证言。 三、物证
涉案物品如果诈骗涉及实物,如假冒伪劣商品、用于诈骗的工具(如假证件、假印章、伪造的文件等),这些物品都是重要的物证。对于假冒伪劣商品,需要对其进行鉴定,以确定其为假货,鉴定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例如,在销售假冒名牌手表的诈骗案件中,对查获的手表进行品牌真伪鉴定,鉴定结果可以证明诈骗分子的犯罪行为。 诈骗分子用于作案的工具,如用于发送诈骗短信的群发设备、伪基站等,这些设备的查获可以证明诈骗行为的实施方式。例如,公安机关在查处一个电信诈骗团伙时,缴获了用于模拟银行客服电话的语音呼叫设备,这个设备就是证明该团伙实施诈骗的有力物证。 四、电子证据
网络痕迹诈骗分子在网络上留下的 IP 地址、网站访问记录、服务器日志等电子证据可以帮助追踪其身份和作案过程。通过技术手段,可以定位诈骗分子在实施诈骗时使用的网络设备位置。例如,在网络投资诈骗案件中,诈骗网站的服务器日志可以显示诈骗分子的操作记录和被害人的访问记录,从而还原诈骗过程。 对于涉及移动应用的诈骗,收集应用的安装包、应用内的用户数据存储文件等电子证据也很重要。这些证据可以显示诈骗应用的功能、数据获取方式以及与诈骗分子服务器的交互情况。例如,通过分析恶意贷款应用的安装包,可以发现其如何获取用户隐私信息并用于诈骗的机制。
|